四、仆人的身份
当我们信主得救之时,我们同时得到的属灵身份中的第四个身份,就是“神的仆人”的身份。一般人以为,在教会里做牧师的、受薪的、全时间工作的,这一类的人才是“神的仆人”,这个观念实在是错的。请看但以理先知,他岂不是任职国家的总督吗?但是大利乌王却称他为“永生神的仆人”,他事实上是神的仆人,他是旧约中不可多得的好先知,他甚至被天使称之为“大蒙眷爱的但以理”,他得神特别的喜悦,直接由神的启示得知许多末世的预言。所以,不是全时间工作和受薪的才是“神的仆人”,按“神的仆人”这名称的意义来说,应该是任何有份参与事奉的人,都是“神的仆人”,不论是“全职”的事奉,或“带职”的事奉,只要是事奉神的都是神的仆人。反过来说,不参与事奉的人才不是神的仆人。
保罗在罗马书第六章里指出,我们从前在不信的时候,将我们的身体献给罪,做“罪的奴仆”,现今我们被主耶稣用宝血重价买赎了过来,所以我们每一个基督徒就应当将身体献给主,做“主的奴仆”(罗六15-22)。让我们来回想一下,有谁不曾作过罪的奴仆?有那一个真正得救的基督徒不是被主用重价买过来的?所以,我们各人责无旁贷的,一定要作“神的奴仆”。有一个不合理的现象很普遍地出现在基督徒中间,就是我们都很甘心做“罪的奴仆”,却不甘心做“神的奴仆”,可见明白“人人应该做神的奴仆”这道理的实在不多。
作为一个真心信主的人,我们应该回想我们从前在不信的时候,曾经做过赌博的奴仆,那时,我们日间工作赚钱养家已经够辛苦,晚上回来,又要被“赌博的罪”牢笼,要我们打麻将一直打到深夜,将日间辛辛苦苦赚回来的金钱献给“恶主人——赌博”,并且我们还认为,若没有赌博的玩意,做人就没有意思了。其实赌博的罪实在害我们不浅,为什么我们还要对它如此的忠心?
及至主耶稣用宝血将我们买赎回来之后,主对我们很好,没有将我们看作“奴隶”来虐待我们,反看我们为“儿女”,一面倒的将许多属灵的丰盛赐给我们,不过我们为了报答主的厚恩,甘心情愿地献上自己,做“主的仆人”来服侍主,不是被逼的,不是硬性规定的。可是,我们就偏偏不甘心做主的仆人,反而偷偷地回到我们从前的恶主人那里,做“罪的奴仆”。试问,我们这样的态度是不是伤透了主的心?难怪神的国度不比魔鬼的国度兴旺,因为我们多半基督徒都是忘恩负义的。
事实上,做“罪的奴仆”一点好处也没有,除了人格堕落、财物损失、家庭破碎、道德沦亡之外,最后的结局还是“死”,而且还死在地狱永火之中。做“神的奴仆”就不同了,我们的人格被提升,我们的家庭因而蒙福,我们的人生价值大大提高,神还为我们存留在天上永恒的赏赐,叫我们的工作可以永远被神记念。这么好的“待遇”,为什么我们不肯做主耶稣的仆人?
主耶稣在马太福音二十五章十四至三十节那里告诉我们,当有一天主再来之时我们每一个属主的人都要到祂那里“交账”。我们各人有“恩赐”多的,就如同从主那里领受了多的“本钱”,主期望我们交账的时候,交出所赚得的就更多:“恩赐”少的,交出所赚得的就少。倘若有人交不出所赚得的,他就是“不够忠心”的仆人,主人就要责备他“又懒又恶”,倘若有人交出所赚得的比本钱还要多,主人就称赞他“又良善又忠心”的仆人,并且主人要升他的职,派他管理许多的事,又赐给他可以进到主人的家中,与主人同住,享受主人一切的快乐。亲爱的读者,你的时间、学问、健康、金钱、机会、才干青春、智慧等等,就是从主耶稣所领受的“本钱”了,你要藉着这些“本钱”来为主做工,领人归主,服侍教会,为主作见证,好在主回来之时,能献出所赚得的交给你的恩主,恩主就称赞你了。能得恩主的称赞,那种快乐就是牺牲了性命几次都是值得的,更何况主还赐给我们许多赏赐,又使我们可以与主同作王,一同享荣耀?所以,事奉主真是上算的。
倘若我们不肯做“主的仆人”,我们实在是很傻,因为如果连大利乌王也尊但以理为“永生神的仆人”,如果连法老王也惧怕摩西,因为他是“神的仆人”,而“神的仆人”真的如此尊贵,其身份连世上的君王都比不上,我们就应该以有机会事奉主而感到十分兴奋才对。所以,若有人轻视自己的事奉岗位,他就是轻视自己,又是轻视神。
如果我们明白作“神的仆人”是人人的责任,明白事奉神是何等的尊贵,我们就会接纳一个必然的结论——事奉神是人生的价值所在,是人生的大任,任何职业都是“副业”,只有事奉神才是基督徒的“正业”。因此我们必须投以最大的努力,最宝贵的时间,最好的精力,最低限度比我们投于一般的职业上的更多、更好、更忠心才对。
另一方面,因为做“神的仆人”比世上的君王更加尊贵,我们就应该加倍的尊敬那些在教会里专职事奉的长老执事,和全时间事奉的传道人和牧者,正如圣经所说的:“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,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,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。”(提前五17)圣经对尊敬神的仆人十分重视,因为他们代表神,牧养神的群羊。我们敬重他们,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的工作、他们的年纪,他们的灵性、他们的爱心、他们的属灵份量,和他们的职份,另一方面更是因为“神”,笔者的意思是因为他们所事奉的,不是人,而是神,所以他们在某些方面代表了神,以致神的尊贵、能力、权柄、荣耀都显在他们身上。不敬重神的仆人就是对神藐视。
五、基督徒的身份
我们注意到,四福音书全部称信主的人为“门徒”,但初期教会的时候,因为司提反的死,大逼迫临到耶路撒冷教会,门徒就四散了,那些四散的门徒到处去传福音,其中有一些因而在安提阿建立教会。这些在安提阿建立教会的门徒很热心,尤其是当巴拿巴来到,在那里足有一年的工夫讲道,结果教会大得复兴,圣经说:“门徒称为基督徒是从安提阿起首。”(徒十一26)可能那里的门徒因为得到复兴的缘故,十分强调为基督而活,为基督而死,一切都为要彰显基督、高举基督、传扬基督,于是那里的人就给他们一个“浑名”,叫他们做“基督人”,而门徒听到这个名字,也认为很适合,于是就流行起来了。
所以,每一个信主清楚得救的门徒,立即就多加了一个身份就是“基督徒”。按原文Christian这字的意思应该译作“基督人”才较为适合,意思是这人有了基督的生命,一切行径表现都是为了基督,所以他简直就是“基督人”。
或问,什么是“基督”?原来“基督”这词只不过是Christos这个希腊文的译音,它的希伯来文译音是“弥赛亚”,但它的原意却是“受膏者”。我们中文的旧约圣经就有许多“受膏者”这名词出现,却没有“基督”或“弥赛亚”这两个名词出现。所以“基督徒”亦即是“受膏者”的身份。什么是“受膏者”?原来古代犹太人有一个习俗,就是他们的“君王”和“大祭司”这两个职位,在就职礼中都要接受圣膏油浇在他们的头上,所以称为“受膏者”。主耶稣才是真正的“基督”,真正的“受膏者”,因为神规定以色列人的君王不能同时兼任大祭司,而大祭司也不能做君王,曾有扫罗王擅自上祭坛献祭,结果神将他废弃了。可是主耶稣却不是这样,在以色列人的历史上,只有祂一身兼了“君王”和“大祭司”两职,所以祂才是真真正正的“受膏者”,才是应验圣经要来的“基督”。主耶稣不但为“君王”,祂还是“万王之王”,只是祂先戴上“荆棘的冠冕”,等到他再来之时才在地上戴上“荣耀的冠冕”;另一方面,主耶稣为“大祭司”,祂献的祭牲却是祂自己,并且祂为我们进入了天上的“至圣所”,像人间的大祭司一样为我们每一个属祂的人代求。主耶稣这样承担祂为“受膏者”的职份,是从来没有人能这样做过的。
圣经告诉我们,原来我们每一个因信主,竟然都蒙福,都从主那里得了“祭司”与“君王”的身份,正如圣经所说:“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,是有君尊的祭司,是圣洁的国度,是属神的子民,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。”(彼前二9),请注意,“君尊的祭司”在英文圣经有译为(KINGLY PRIEST),意思是“君王般”的“祭司”,所以我们被主拣选得救的基督徒,就是“君王”和“祭司”。圣经又说:“他们唱新歌说,你配拿书卷、配揭开七印,因为你曾被杀,用自己的血从各族各方、各民各国中,买了人来,叫他们归于神,又叫他们成为国民,作祭司,归于神,在地上执掌王权。”(启五9-10)所以,我们被主的血买赎回来,不单是做仆人,还是做“祭司”与“君王”!当然,做“君王”和做“祭司”并不是属地的说法,是属灵的说法。今天我们作“祭司”,不再需要进入圣殿献牛羊为祭,我们乃是要效法主,将自己的身体献为“活祭”(罗十二1),好事奉神,好引人到神面前得恩,好为人到“施恩座前”代祷,好教导其他人认识福音真理,正如以色列的祭司为百姓代祷,又教导百姓认识“律法”的真理一样。再者,我们做“君王”,不再需要在地上参与政治,争夺自己的宝座,我们乃是效法基督,先戴上荆棘的冠冕,后戴荣耀的冠冕;先为主受苦(但仍然是王的身份),后与主一同作王,一同审判天使和世人(林前六2-3)。我们和主耶稣都同有一个仇敌,就是魔鬼,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参与这一场属灵的争战(弗六12)。我们要借着祈祷、布道、赶鬼、分辨异端、扶助软弱的肢体起来、讲解圣经的真理等,不断地参与天上的争战。当然,要参与争战就要有装备(弗六14-17),就要有能力(弗六10),但最重要的还是要有“士气”。如果我们满足于物质的生活,对属灵的争战不打紧,对与主同作王不重视、不爱慕,我们就打败仗了。所以一个过属灵生活的人,同时也是一个重视自己为祭司、为君王基督徒身份的人
可惜以“基督徒”自居的人,极少以与主同作祭司、同作王为荣耀为骄傲。最可怜的,有些人还以作“基督徒为耻”,这是最奇怪不过的。犯罪行为反而不以为耻,作“基督徒”就以为耻,这不是鬼魔所“赐”的心理是什么?主要原因是因为这些人未完全相信主再来之时,他们被接在大荣光中是何等的尊贵。那时,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,所有的君王、将军、富户、臣宰都要躲藏起来,然后基督徒就要和主坐在荣耀的宝座审判他们。读者一定要相信,我们将来与主一同作王,一同作祭司是真实的事,这并不是一种比喻,或一种灵意,因为主实实在在是万王之王、万主之主,正如圣经说:“我们若能忍耐,也必和他一同作王。我们若不认他,他也必不认我们。我们纵然失信,祂仍然是可信的,因为他不能背乎自己。”(提后二12)请注意:“他仍然可信,因为他不能背乎自己”这句话,是为要强调“与主一同作王”是真实的事。为此,保罗劝哥林多教会的弟兄姊妹不要在不信的法官面前彼此告状,他的理由是:“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么?若世界为你们所审,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么?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么?何况今天的事呢?”从保罗的用词和语调来看,保罗不可能将“与主同作王审判世界和天使”这件事看作比喻或灵意,他以之为真实的事,就像哥林多教会的弟兄姊妹在不信的法官面前彼此告状那样真实。
所以,亲爱的读者,你若真心信主,你就是基督徒,你就是“王”和“祭司”,你的身份十分尊贵,你千万不要以做基督徒为羞耻,你若以主为耻,主说,祂也要以你为耻的。身为基督徒,就要活出高贵的气质来,不要再作魔鬼的奴隶,不要怕在众人面前承认主,不要行暗昧犯罪的事,无论如何,行事为人要流露出属灵的尊贵气质。这不是说,我们要骄傲,乃是说,我们虽然像主耶稣一样降卑去帮助别人,即使是被人误会了,我们在苦难中,仍然不可以失去属灵的尊贵风度。
5月21日 每日恩典内容